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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www.cnartgk.cn 2016-11-21 19:18:00 来自: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字号:  ]
]
    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选拔程序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点设置及管理
  
  考点设置:按照“统一管理、确保质量、方便考生”的原则,2017年我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继续实行统一集中设点,各专业类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美术类:四川美术学院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
  
  音乐类:西南大学
  
  影视类(表演、播音主持):重庆大学(沙坪坝A区)
  
  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重庆大学(大学城校区)
  
  编导类(广电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重庆邮电大学
  
  各考点成立专业考试领导小组,组长由设点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考点设主考(领导小组组长)1名、副主考1至2名。考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务组、纪检监察组、保卫组、后勤组、信访咨询组等机构。主考人员和评卷教师均按一定比例在有关院校中聘请,原则上设点院校不得超过50%。各考点业务机构负责人名单(附件1)须于2016年11月20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处备案。
  
  考点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领导和管理本考点专业考试各项工作,制定本考点专业考试实施方案;
  
  (二)确定办公室和各业务机构负责人及其职责;
  
  (三)检查督促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四)做好试题试卷的保密保卫工作,并保证其绝对安全;
  
  (五)组织本考点的考试、评卷、统分和输机统计工作;
  
  (六)处理本考点考试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并及时上报;
  
  (七)招生宣传和后勤服务工作。
  
  美术类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考务办公室负责制定考试实施方案,并做好评卷、统分等工作,各美术专业考点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二、报名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符合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于2016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指纹采集(用于在专业考试过程中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并在网上进行艺术专业考点选择。
  
  (一)选择考点的生源范围:考生报考类别为文史类且考试类型为文科(艺术)[13]、理工类且考试类型为理科(艺术)[17],或高职对口类且考试类型为[69]艺术类,此项目必选。
  
  (二)选择考点的具体要求:选择考点在高考报名时同步进行。凡是参加重庆市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必须在网上选择考点。全市美术类设四川美术学院、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共三个考点,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如某个考点容纳人数满额,则只能选择未满的考点;艺术其他类中音乐类、编导类、影视类表演、影视类播音主持、舞蹈类选择相应考点。
  
  考生仅报考重庆市统考未涉及艺术类专业,如体育舞蹈、录音艺术、书法等不参加重庆市艺术类专业统考,但须选择“重庆市统考未涉及艺术类”。
  
  原则上考生不能同时兼报美术类和艺术其他类,确有兼报者,录取时将按先美术类后艺术其他类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三)普通高中考生不得报考对口高职艺术类。
  
  (四)专业统考现场确认:考生根据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考点及专业,在规定时间持二代身份证到各相关专业考点办理专业考试有关手续,签定《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缴纳专业考试报考费,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并参加专业考试。
  
  (五)校考:需参加专业校考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专业考试《准考证》或《艺术专业报考证》到学校指定考点参加校考。无专业考试《准考证》的考生,需到报名区县招考机构打印《艺术专业报考证》。
 
  三、统考考试科目、时间及试题的安全保密
  
 

 (一)考试科目

  1.美术类
 

专业

科目

分值

总分

美术

1、素描(头像)

100

300

2、色彩(静物)

100

3、速写(人物动态)

100


  2.音乐类

专业

方向

科目

分值

总分

音乐学

师范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100

300

2、钢琴: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100

3、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30

4、练耳(笔试)

50

5、乐理(笔试)

20

理论

1)音乐学理论基础(笔试):①音乐短文写作40分(命题作文),②音乐理论综合60分(含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音乐欣赏等内容,所涉知识以普通高中音乐教材为基础,略有拓展)

100

300

2)音乐技能测试(声乐、钢琴或器乐任选一种):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钢琴或器乐演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100

3)视唱(或视奏):线谱、简谱各一条

30

4)练耳(笔试)

50

5)乐理(笔试)

20

音乐表演

声乐

1)主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

200

300

2)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40

3)练耳(笔试)

40

4)乐理(笔试)

20

钢琴

1)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1首 (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

300

2)视奏

40

3)练耳(笔试)

40

4)乐理(笔试)

20

器乐

1)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

300

2)视奏

40

3)练耳(笔试)

40

4)乐理(笔试)

20

通俗演唱

①主科:准备三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

200

300

②视唱

40

③练耳(笔试)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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