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复试: 满分100分)
a)自我介绍,限时1分钟(20分)
b)现场抽题:1)稿件朗读2)即兴演讲
具体要求:
1)稿件朗读:新闻播报与文学作品朗诵任选其一(30分)
2)即兴演讲:(规定题目)准备时间3-5分钟,不得形成书面提纲或文稿,限时3分钟(40分)
c)综合素质(同初试)(10分)
(5)录取标准
学院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上线考生参加复试,以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考试结束后,成绩将直接通知考生,并将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报市招办。
外省市考生凡主持播音以及相关类别专业考试合格者按当地招生考试院确定的播音主持类以及相关类别高考高职高专批次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实加分后的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